《孝经》— 第十一章:五刑
第十一章:五刑
子曰:“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。要君者无上,非圣人者无法,非孝者无亲。此大乱之道也。”
这一章是说明不孝是最大的罪恶,并指出引致社会大乱的三个根源。
【原文】
子曰:“五刑之属三千(1),而罪莫大于不孝(2)。要君者无上(3),非圣人者无法(4),非孝者无亲(5)。此大乱之道也(6)。”
【译文】
天下大乱的根源。”
【注释】
(1)五刑之属三千:五刑,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。处以五刑的罪行共有三千条。
(2)罪莫大于不孝:所有应处以五刑的三千条罪行中,没有比不孝更重的罪行了。即不孝为罪恶之极。此句言不孝之罪,不在三千条罪行之中。
(3)要君者无上:要,强求、要挟、胁迫,有所依仗而强硬要求。者,指代人。无上,藐视君上,即目无君长,反对或凌辱君长。
(4)非圣人者无法:非,责难、诽谤、诋毁。圣人,具有最高道德标准的人。非圣,就是对周公、孔子等所谓圣人的言论、著述进行诽谤或不恭敬对待。
(5)非孝者无亲:非,非议,不赞成。非孝,诽谤他人的孝行。
(6)此大乱之道也:大乱,最严重的祸患悖乱。道,根源,意为导致大乱。